关于强化项目部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作者:综合部   发布时间:2011-03-12 10:51:00   点击次数:

随着公司取得驾驶执照人员的增多和道路交通情况的日趋复杂,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知如下:

1、公司各项目部的车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由项目经理明确每辆机动车1名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维修保养、验车、保险理赔等,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项目部机动车。

2、该机动车责任人离开项目部期间(休假或调到其它项目部),项目经理需要重新明确机动车责任人,并有书面交接资料,报公司综合部(安委会)备案。

3、非机动车责任人违反本规定驾驶项目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责任人和事故肇事者共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追究项目经理的管理责任。

北京华可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2年3月12日

 

附件:

2012年度项目部机动车责任人名单

由于今年公司项目部员工有所调整,机动车责任人也有所变动,经与各部项目经理重新确认,现将各项目部机动车责任人公布如下:

旬阳项目部:刘世达

呼蓄项目部:刘汉部

温泉项目部:荆志全

塔萨项目部:张学宁

吉林台、尼勒克一级项目部:郭美珍

麦海因项目部: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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