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04-13 13:10:00   点击次数: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3.本公司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并于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二、图书购置

1.公司购置图书(杂志)由综合部征求各部门意见,汇总之后报总经理审批。

2.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主任或分管副总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3.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管理员处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三、图书借阅

1.公司图书由综合部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2.公司员工可借阅各类图书、杂志,但必须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3.专业性强的工具书(如:规程、规范、定额等)经研究可以随项目长期借用。一般科技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

4.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必需随时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5.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借还书手续

1.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并由借书人签字后,方可取书。

2.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在借书人签字处盖章证明归还,并将图书放回原处。

五、处罚

1.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赔偿。

2.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领导。

本规定自2007年 3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公司图书目录

北京华可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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